标题: [转帖]从《中国大历史》先秦的硬伤看黄仁宇是否大师通家
清蓉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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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8-27 13:18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[转帖]从《中国大历史》先秦的硬伤看黄仁宇是否大师通家

[这个贴子最后由清蓉在 2004/08/27 03:55pm 第 1 次编辑]

   从《中国大历史》先秦的硬伤看黄仁宇是否大师通家(完整版)
   文/子乔
  
    (一)
   黄仁宇先生的历史著作,以其新颖的方法、独到的见解和通俗的形式而为人们所钟爱,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。但是有些媒体和评论者却把黄先生誉为“大师”,还因他的几部通史类著作而把他誉为“通家”,就有些过分了。这些评论与社会上的“黄仁宇热”互为因果,互相促进,产生了广泛的影响。新编高中语文教科书选入了黄先生的作品,并在显著位置极其隆重地向中学生们介绍黄先生,待遇之高令众多前辈巨擘难望项背,正是这种影响的结果。让人不能不为那些前辈巨擘们鸣不平。(按:这个评介并非课本编者的手笔,而是出自方舟子先生的悼念文章。这些文字用在悼念文章中并无不妥,但它被高中的语文课本采用,就具有某些其它的意义了。我已经看到了全部六本《教科书》,在课文后单独进行长篇评介的中国近现当代作者,只有黄仁宇和钱钟书。刚看到的第四册在注释中对沈从文的介绍是“(1902—1988),湖南凤凰人,现代作家。”鲁迅、巴金、老舍等估计初中已经介绍,不在此列。)  
  在我看来,“大师”也好,“通家”也好,都要求这个人的著作在微观和宏观两方面都禁得起检验,王国维、顾颉刚、陈寅恪、钱穆等就是禁得起检验的大师(微观指具体的史料考订,宏观指抽象研究,如总结规律、提出新理论、新方法等)。对“通家”,还应要求这个人不能“偏科”,比如他擅长某个断代而先秦不行,这就不能说是合格的了。黄仁宇先生有一部通史类著作叫《中国大历史》,鼎鼎有名,体现了他的“大历史观”,为他获得“大师”和“通家”的头衔立下了汗马功劳。本文不揣冒昧,拟从该书截取一些片断,以“大师”和“通家”的标准分析之、苛求之;进而按以小见大的思路,试借这些看似末端小节的硬伤,将黄仁宇先生请下神坛。我选取的是该书先秦的两章,此后的历史我很生疏,手头可供核对的资料也少,故不敢妄言。但我估计也会有类似的硬伤,数量可能会少一些。
  以上是我写这篇文字的主要原因。而且此书流传较广,我们纠正它的错误,正有助于它更好地发挥作用。给读者提供的信息,哪怕是细节,都必须准确(到截稿时),这是对史学家的基本要求。再有,该书前两章的错误实在是多了一点儿(高密),性质也实在是严重了一点儿(低级),以致我实在是如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
  我认定硬伤的标准是(自认为还算宽松):
  第一,都是低级的或叫常识性的错误,而不是观点上的错误,但有些错误已经影响到观点(不是说大师不能有错误,而是不能有太多的该领域的常识性错误);
  第二,时间截至到1990年——因为黄仁宇先生的“中文版自序”写于1993年——也就是说,与此后的新发现、新成果不符的内容不算硬伤(采用过时的资料肯定算硬伤)。当然,我们也可以放宽要求,将时间截至该书英文版的写作时间1981年或中文版所引资料发表时间的最晚者1987年,但这并不会使错误减少多少。(按:1981年写的英文版估计只是初稿,因为直到1988年才出版。中文版估计写于1988~1991年这一段,其中引用了1987年的中国官方资料);  
  第三,文献有不同记载或学界有不同观点,黄先生取其一,即使是多数学者(或权威学者)认为有错误的,也不算硬伤,因为这是作者的权力。但如果他引用的观点本身就是“硬伤”,则不在此列。
  本文初稿发表以后,很多同志都认为硬伤可能是翻译造成的,我感到有必要详细解释几句:  
??第一,我们在三联版《中国大历史》里找不到译者的名字,仅有“黄仁宇著”,而且黄先生还有一篇“中文版自序”,什么叫“自序”呢?给别人翻译的自作写序,按惯例是不会用“自序”一词的。
  第二,我也曾怀疑中文版是别人由英文版直译过来的,把一些专有名词翻译错了。但又一想,以黄先生的能力和为人,断不会让别人翻译然后不校对译文就以自己的名义出版。我记得黄先生的《黄河青山》中文版就有译者的名字,因为黄先生还没有写出它的中文版就逝世了。  
  第三,英文版我至今未见,若英文版正确,我当向黄先生在天之灵深表歉意。但这却证明了我上面的怀疑,因为黄先生自己不会译错(对原文而言)。这样一来,黄先生的错误岂非更严重?他非但不是“大师”,连一个严肃的学者也算不上了。我们买他的“中文版”,难道不是上当受骗么?上帝保佑,千万别是这种情况!  
  第四,若是黄先生本人翻译的,那这些硬伤当然还要算在他自己头上。这已经与英文版是否正确毫不相干了,因为黄先生并不是“ABC”,他是36岁以后才去美国的,不会忘了如何用母语表达意思。黄先生在《万历十五年》中文版的“自序”中说(中华书局1982):“初稿是用英文写的......乃由笔者本人译为中文,并作某些修改润色”(P1),“本书由英文译为中文,因为国内外情况的差别,加之所译又是自己的著作,所以这一翻译实际上是一种译写”(P5),我们有理由相信《中国大历史》中文版也是如此。  
??第五,大部分硬伤应该与翻译无关。  
  我之所以罗里罗嗦地解释这么多,是想节省点时间,因为若不如此,同志们读完本文后,恐怕会有一些疑惑。

(二)
  下面,我从《中国大历史》中文版的前两章中挑出了若干为评论者所易于忽视的硬伤。这些硬伤,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,但实质上却是黄仁宇先生不能成为“大师”和“通家”的症结,也是将在以后掀起争论的焦点。其间的关系因果,恰为本文的重点。 
  请注意,前两章的篇幅仅仅17页(不含近乎空白的标题页)。看了我的分析之后,请大家仔细想想——有无连汉字“六书”的概念都搞不清楚的“大师”?有无连《史记》中的《殷本纪》、《周本纪》、《龟策列传》这类治通史的基本文献都很生疏的“通家”?还有一些表达不严谨之处,也一起指出,但与本文论点无关。
    
  1、令人瞠目结舌的硬伤:
  No.01——P07:【(表格,甲骨文形声字举例为“亦”和“来”。)】 
  ◆分析:用“瞠目结舌”来形容这个硬伤,一点都不过分。黄先生认为“亦”和“来”都是形声字,敢问何为形旁,何为声旁呢?“亦”的本义是人的腋窝,造字法为“指事”,用作副词其用字法为“假借”。“来”的本义是麦子,造字法为“象形”,用作动词其用字法也是“假借”。
  
  No.02——P07:【还有不能图解之观念则可以同音字代表,如“亦”字发音与“腋”同,所以画人之两腋为亦。“来”与高粱之“来”同,所以画“来”而得来。】 
  ◆分析:按这种说法,用作副词的“亦”——即“不能图解之观念”——是造出来的,即“画人之两腋为亦”。可以看出,黄先生望文生义,竟然认为“形声”就是“由声画形”。名词“亦”假借作副词“亦”,是用字之法,而非造字之法,“来”用作动词也一样。甲骨文中没有“腋”,“亦”就是“腋”的本字。有一个表示“也”的副词,读音与名词“亦”相同,人们不知道如何造这个字才好,就直接把本表示“腋窝”的“亦”拿过来用;或者本有一个字表示这个副词,但人们却写了错别字,久之成为习惯,原字反而湮没。并非如黄先生所说是现造的——这个副词的发音与“腋”相同,所以人们画了腋窝表示这个副词。
  
  No.03——P07:【其他“转注”、“假借”等也不外将这些基本原则重叠而扩大的使用。】
  ◆分析:本句在原文中紧接No.02,请注意“其他”一词,在黄先生看来,“亦”用作副词、“来”用作动词,都与“假借”无关,说明他也不知道“假借”的概念。 
 ?◆子乔按:以上错误实在低级,匪夷所思。因为“六书”是国学的基本常识,应该是在中学就掌握的内容(如果老师不讲,那是老师的失职)。我曾经有过种种怀疑,比如,是否中文版不是出自黄先生之手(起码这几章)?但仔细一想又不象,见上所述。况且,“形声”的英译是“pictophonetic(即pictograph+phonetic)”,“假借”的英译为“phonetic loan”,怎么会混淆呢(即使其它英译法也应该不会混淆)?我还曾怀疑这体现了黄先生对传统“六书”的新解,但从行文看也不象,况且这种新解也算是一项了不起的成果,却未见黄先生专门论述之。现在我只能根据白纸黑字去评论了。
   
  2、严重的硬伤:  
  No.04——P05:【“商”之成为一“朝代”也是名正言顺。它的王室谱系全部保存无缺。国王传位一般采兄终弟及,偶尔父死子继。】
  ◆分析:首先必须澄清,商代的继承法是“弟及”,还是“子继”,还是“弟及”与“子继”没有主辅之分,还是前期“弟及”后期“子继”,学界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。但是,黄先生所说的显然不是继承法本身,而是“保存无缺的王室谱系”这个具体结果(若是辞不达意,那错误的性质恐怕更低级)。若说继承法,可以用“弟及为主,子继为辅”、“弟弟比儿子优先享有继承权”之类的表述,而不是“一般弟及,偶尔子继”。前者指制度本身,后者指制度的具体执行结果,是两回事。比如规定弟弟优先继承,但若没有弟弟、弟弟都已死去或其它原因,则只能传位给儿子或侄子。这样在总体上看,就会出现“子继”的次数并不很少的现象。(商代前期很可能已有嫡庶制度,即对某王而言,有继承权的弟弟必然是其父王的嫡子,有继承权的儿子必然是其嫡子,有继承权的侄子必然是其父王的嫡孙。因此该王有继承权的弟弟本就不会很多。商代传位于叔伯兄弟和传位于叔伯兄弟之子的都仅仅1次,这是例外。当然这种嫡庶制度并不等于嫡长子继承制。鉴于黄先生的错误与继承法本身如何无关,就不多说了。)
  商王的世系——指从成汤到纣王,汤以前的与本题无关——被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完整地保存在《史记·殷本纪》中,绝大部分与殷墟卜辞吻合。我们不要求黄先生去研究殷墟卜辞,我们只要求他认真读一读《殷本纪》,这恐怕并不过分。《殷本纪》里记载的商王有30位,其中兄弟相传13次(含1次传叔伯弟),父子相传13次,叔侄相传3次(含1次传叔伯兄之子)。可见“父死子继”根本不是什么“偶尔”。我推测黄先生没有认真读过《殷本纪》,他只是根据别人的研究知道商代的继承法是“兄终弟及”,而在他看来,“兄终弟及”法的结果只能是“一般采兄终弟及,偶尔父死子继”,忽略了制度本身与制度的具体执行结果是两回事。 
  《殷本纪》从成汤到纣王(帝辛)的世系与殷墟卜辞有几处不符,在此不赘述。若以《殷本纪》为主并以卜辞修正之,则商王有32位,其中兄弟相传15次(含1次传叔伯弟),父子相传11次,叔侄相传5次(含1次传叔伯兄之子);若去掉卜辞中未见的中壬和不能确定的羌丁(沃丁),则兄弟相传为13次(含1次叔伯兄弟),其余不变。这三种统计法的结果没有质的差别。若以武丁为分界,可以看出此前“弟及”比例大,此后“子继”比例大。
 
  No.05——P06:【此外商人也可视作“商民族”,因为他们垄断冶制青铜的技术......】  
  ◆分析:黄先生大概是觉得中国范围内没有与商并存的青铜文明,因此猜测是商人“垄断”了冶制青铜的技术。这就是他的疏漏了。1986年7月~9月,考古工作者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连续发现了两个祭祀坑,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青铜器,总重量近1000公斤。消息一经报道,举世皆惊,人们为在中原之外发现如此发达的青铜文明而兴奋不已。三星堆遗址距今约4500~3000年,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到商末周初。两个祭祀坑的年代,一号坑约相当于殷墟一期,二号坑约相当于殷墟二期(《光明日报》1986年12月10日报道、《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》《文物》1987年10期、《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》《文物》1989年5期)。三星堆青铜器的制造技术比同时代的商文明毫不逊色,有些风格独特如青铜头像,有些则与商器非常相似如青铜尊。1988年1月,国务院将三星堆遗址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其实,中国制造青铜器的历史远在商代之前。1975年,甘肃东乡县林家的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了一件铜刀,经鉴定是单范铸造的青铜器,距今约5000年(北京钢铁学院冶金史组《中国早期铜器的初步研究》《考古学报》1981年3期)。
  
  No.06——P07:【当初甲骨为巫卜之用,现存的甲骨,则是商代的史官根据原件复制作为一种永久的记录。】
  ◆分析:出土的有字甲骨都是当时占卜用的实物,而非复制品。因为上面不仅仅有刻辞,还有事先整治、钻凿的痕迹和占卜时灼烧而成的裂纹即“卜兆”。占卜过程中甲骨的处理比较复杂,详见有关甲骨学著作,不赘述。若按黄先生的说法,我们不禁要问:若是为了保存资料,那为何不直接保存原件呢?对甲骨的一系列处理都需要一定的技术,尤其是在坚硬的甲骨上刻字,所以商代的占卜有专人负责。这些工作史官们能够完成吗?那些钻凿痕迹和卜兆也是复制的吗?为什么连这些也要复制呢?卜兆的形状是有偶然性的,复制品能够保证与原件一样吗?通过什么手段保证呢?若无法保证,那为什么还要复制卜兆呢?花这么大的功夫复制整个有字甲骨,其意义何在呢?若现存的是复制品,那原件又到哪里去了呢?
  
  No.07——P11:【周人之始祖契据说自幼就熟悉栽种食物和麻,成年之后成为商朝的农官。】
  ◆分析:“契”是帝喾的儿子,是商人的始祖,周人的始祖叫“弃”,也是帝喾的儿子,《周本纪》里写得很清楚,这是一个硬伤。有人怀疑这是翻译的问题,但如前所述,若是别人翻译的,黄先生未校对译文就以自己的名义出版,那就不仅仅是硬伤的问题了;若是黄先生自己翻译的,自然还是硬伤。况且,“契”与“弃”的读音并不一样。“契”作人名应读xie4,又写作“卨”,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云:“禹作司空,平水土;弃作后稷,播百谷;卨作司徒,敷五教”。可参照《殷本纪》:“帝舜乃命契曰:‘百姓不亲,五品不训,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,五教在宽。’”若是黄先生自己翻译错了,那只能证明他不但混淆了“弃”和“契”,还认为“契”读QI音,一样是硬伤。
  或许有人会认为黄先生说弃(误为契)是商的农官,也是一个硬伤,因为与《周本纪》不符。其实此说是有文献根据的,按我的标准不算硬伤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云:“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弃亦为稷,自商以来祀之。”晋杜预注:“弃,周之始祖,能播百谷。汤既胜夏,废柱而以弃代之。”然而按《周本纪》的说法,弃是帝喾的儿子,与尧同时。目前可以两说并存。有人认为《周本纪》有误,理由是按世系算弃不可能与尧同时而只能是夏末商初的人,这是混淆了《周本纪》中的“后稷”和“弃”,他们误以为弃是不窋的父亲。其实,后稷是农官名,世代承袭,弃仅仅是人名。吕思勉先生认为,不窋的父亲“后稷”并不是弃,中间隔了好几代人,他们都被称为“后稷”(《先秦史》P116上海古籍1982)。吕先生的见解非常正确,《周本纪》只说不窋是后稷之子,并没有说他是弃之子。大概在司马迁的时代不窋父亲的名字已不可考,故只能称为“后稷”。《周本纪》云:“后稷之兴,在陶唐、虞、夏之际,皆有令德。后稷卒,子不窋立。不窋末年,夏后氏政衰,去稷不务。不窋以失其官,而奔戎狄之间。”一个“皆”字足证。可参照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昔我先王世后稷,以服事虞、夏。及夏之衰也,弃稷不务,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自窜于戎、狄之间。”一个“世”字足证。这是司马迁写《周本纪》时所依据的历史文献,他把“弃稷不务”改为“去稷不务”,是怕读者误认为此“弃(离开)”就是彼“弃(人名)”,这体现了他作为史学大师的严谨。所以,《周本纪》说周人的始祖弃与尧同时,并没有明显的可疑之处。
  
  No.08——P12:【西伯被谥称“文王”。......他的儿子名发,以后被谥为“武王”,以表彰其战功。】
  ◆分析:王国维先生在《遹敦跋》一文中说:“此敦称‘穆王’者三,余谓即周昭王之子穆王满也。何以生称穆王?曰:周初诸王,若文、武、成、康、昭、穆,皆号而非谥也。......内府藏《献侯嚣尊》,其铭曰:‘惟成王大□在宗周,王赏献侯嚣贝,用作丁侯宝尊彝’。是为生称成王之证矣。......然则谥法之作,其在宗周共、懿诸王以后乎?”(《观堂集林》卷十八河北教育2001P554)“遹敦”又称“遹簋”,附其铭文如下(用今字表示):“惟六月既生霸,穆王在镐京,呼渔于大池。王飨酒,遹御无谴。穆王亲赐遹爵,遹拜手稽首。敢对扬穆王休,用作文考父乙尊彝,其孙孙子子永宝。”(据高明《中国古文字学通论》北京大学1996P383)显然“穆王”是穆王在位时就有的称呼。
  可见,“成王”、“穆王”之为生称,于王国维先生在世时已有青铜器铭文直接证实。“武王”之为生称,也已被出土铭文直接证实。1976年,陕西临潼出土了一件极其重要的青铜器“利簋”,上有铭文32字,记录了武王克商的史实:“武征商,惟甲子朝,岁鼎克昏夙有商。辛未,王在阑师,赐右史利金。用作檀公宝尊彝。”铭文是说,武王在甲子日攻克了商都,辛未日(克商后第8天)他在阑地赐予一个叫利的官员铜。利因此做了这件祭祀檀公的簋,并将受赏之事记在簋上作为纪念。这是学界公认的周武王时期的“标准器”(做簋的时间不一定就是克商后第8天,但断不会拖到武王逝世后,武王在位至少两年)。1977年和1978年,著名古文字学家于省吾、唐兰、张政烺等分别在权威刊物上发表了考释文章(于省吾《利簋铭文考释》《文物》1977年8期;唐兰《西周时代最早的一件铜器利簋铭文解释》《文物》1977年8期;张政烺《利簋释文》《考古》1978年1期)。一位中国通史的研究者,虽不必对金文有多深的研究,但对以上一流学者的研究成果,却应该有所了解(知道即可),否则不能说是合格的。
  
  No.09——P13:【两个民族或国家间宗教上的差异也极为明显,商人尚鬼,大凡一切事情之成败,从战争或利或不利,到牙痛发炎,都有特殊的祖宗作祟。这种万物有灵的信念(animism)自周而中断,代之则为周代的祖先崇拜。】
  ◆分析:前句其实已经说出了商代的祖先崇拜现象,后句又说“代之则为周代的祖先崇拜”,自相矛盾。黄先生说的“这种万物有灵的信念”,从上文看,实际上是指商人的占卜习俗也即迷信——因为他们担心祖宗作祟所以才占卜。黄先生似乎是说,商代尚鬼,万物有灵,而祖先崇拜不明显,周代则以祖先崇拜代替了万物有灵的信念,后者不复存在。这完全不符合史实。从殷墟卜辞看,商人的崇拜的对象可分为天帝崇拜、自然崇拜、祖先崇拜三类,与周代以后基本一致,只是偏重或有不同而已。
  首先,商代的祖先崇拜极其明显,祖先们被神化,人们普遍认为他们能够降福降灾。请看几条有关先公高祖夒(或谓即帝喾)和先王上甲的卜辞:“壬申贞,求禾于夒”(祈求丰收);“贞,往于夒,有纵雨”(求雨);“庚寅卜,唯夒蚩禾”(蚩即害,问夒是否会降灾于庄稼);“贞:求于上甲受我佑”(祈求上甲保佑);“贞:上甲祟王”(问上甲会不会暗地里降灾给王);“唯上甲蚩雨。”(问上甲是否会阻止下雨)。如是者极多,不赘引。
  其次,万物有灵的信念并没有自周而中断。后世的具体宗教制度当然与商代有别,而且程度也可能没有商代那么强烈,事无巨细都要占卜,但却不能说“中断”。反例不胜枚举——中国可谓什么东西都能成灵成精——且看几则:
 《尚书·金滕》:“王有疾,弗豫。......周公......祝曰:‘......今我即命于元龟......。’乃卜三龟,一习吉。”(周武王有病,周公旦用大龟为之占卜三次。是为与商代一致的龟灵崇拜);
 《尚书·大诰》:“天降威,用宁(文)王遗我大宝龟,绍天明。......朕卜并吉。”(周成王用大宝龟卜问天命);
 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石骀仲卒,无适(嫡)子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为后者。曰:‘沐浴佩玉则兆。’......石祁子兆,卫人以龟为有知也。”(卫国大夫石骀仲死了,用龟占卜,决定继承人);
 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四灵以为畜,故饮食有由也。何谓四灵?麟凤龟龙,谓之四灵。故龙以为畜,故鱼鲔不[氵念];凤以为畜,故鸟不[犭矞];麟以为畜,故兽不[犭戉];龟以为畜,故人情不失。”([氵念]:水动而鱼惊走;[犭矞]、[犭戉]:鸟兽惊飞、惊走。);
 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共王无冢适(嫡),有宠子五人,无适立焉。乃大有事于群望,而祈曰:‘请神择于五人者,使主社稷。’乃遍以璧见于群望,曰:‘当璧而拜者,神所立也,谁敢违之?’”(楚共王请神灵为他选择继承人。群望,指星辰山川。此即自然崇拜);
 《周礼·春官宗伯》:“大宗伯之职,掌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示之礼,以佐王建保邦国。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,以禋祀祀昊天上帝,以实柴祀日月星辰,以槱祀司中、司命、风师、雨师,以血祭祭社稷、五祀、五岳,以貍沈祭山林川泽,以副辜祭四方百物。以肆献祼享先王,以馈食享先王,以祠春享先王,以禴夏享先王,以尝秋享先王,以烝冬享先王。”(一般认为,《周礼》不是西周原始文献,但至少可以反映战国的情况。这一段就反映了天帝崇拜、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。)
  此外,《左传》、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仪礼》中关于龟灵崇拜和其他自然崇拜的记载还有不少,不赘引。如果说以上文献属于经部,不是治通史的必读资料,那么《史记》算不算治通史的必读资料呢?《封禅书》记载了秦始皇曾祭祀名山大川和八位神灵:“始皇遂东游海上,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...一曰天主...二曰地主...三曰兵主...四曰阴主...五曰阳主...六曰月主...七曰日主...八曰四时主。”而《龟策列传》则详细地记录了汉武帝时期及此前的龟灵崇拜现象,全文不便抄录于此,请自行查阅。汉代的具体占卜制度大概与商代不同,但内涵则一。
  ◆子乔按:我猜测黄先生的本意大概是:商人崇拜祖先,也崇拜自然万物,而周人以崇拜祖先为主,不怎么崇拜自然万物。这当然是有根据的,不过这个“周人”要限于狭义,指统治者周族人,否则仍然不对,如秦人就以崇拜自然神为主。但他的表达完全是另一个意思。周族人不再重视自然万物——这也只是一家之言——不等于周代的中国国人不再重视自然万物,更不等于中国“万物有灵的信念自周(代)而中断”。“代之”一词也用的不对。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,我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替黄先生作出解释,我只能根据白纸黑字去评论。谁知道我猜得对不对呢?若真是辞不达意,归根结底还是他对这些内容不熟悉。有哪位大师的作品是需要读者这么猜的呢?
  
  No.10——P13:【我们可以相信黄土地带很可能是中国农业的发源地。早期周人流传的民歌,就提及很多不同种类的耕作物。】
  ◆分析:这个错误已经影响到黄先生有关“黄土地”的一些重要观点。将本条和下一条结合起来看,黄先生似乎把黄土地上的周人当作中国农业的发明者了,这当然是大错特错的。就算不牵扯周人(让一步),仅说黄土地带是中国农业的发源地,这也是错的(且不说农业还分为稻作和旱作)。现在看当然是如此——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的人工栽培稻遗存距今约12000~10000年(1993年~1995年发掘)——就是站在我们限定的1990年看,也是如此(以下均截至1990年)。黄先生在第23页给出了一个黄土地带的范围图——其实就是中国地形图上的黄土高原——在这个范围内,最早的原始农业文化是老官台文化,分布于陕南、甘东、甘南,距今约7800~7000年。而此范围之外,也有大量年代与之相当或更早的原始农业文化。这样就不能说黄土地带是中国农业的发源地。以下列举一些:
  1988年,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(9000~8000)出土了农具和炭化稻壳,一经报道,引起了学界的轰动,因为它比曾被认为最早的河姆渡人工稻遗存还早了近2000年;
  1983~1987年,河南舞阳县贾湖遗址(9000~7800)出土了大量农具(栽培稻遗存1993年才报道,不算);
  1977~1979年,河南新郑县裴李岗遗址(8000~7600)出土了农具和炭化粟;
  80年代初,河南新郑县沙窝李遗址(8000~7600)出土了农具和炭化粟;
  1976~1978年,河北武安县磁山遗址(8000~7600)出土了大量农具和88个存放粮食的窖,内有大量炭化粟,据估计当时的储量在10万斤以上(磁山虽临近黄土地带,但在太行山东,仍属华北平原)。
  1978~1979年,山东滕县北辛遗址(7800~6400)出土了大量农具和一些炭化粟;
  以上遗址的资料均在1990年前发表于权威刊物上。当然,我不是说哪里年代最早哪里就是发源地,只是说截至黄先生写此书的时候,黄土地肯定不能说是发源地了。(裴安平《彭头山文化的稻作遗存与中国史前稻作农业》《农业考古》1989年2期;河南省文物研究所《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二次至六次发掘简报》《文物》1989年1期;社科院考古所河南一队《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》《考古学报》1984年1期;王吉怀《新郑沙窝李遗址发现碳化粟粒》《农业考古》1984年2期;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等《河北武安磁山遗址》《考古学报》1981年3期;佟伟华《磁山遗址的原始农业遗存及其相关问题》《农业考古》1984年1期;社科院考古所山东队等《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》《考古学报》1984年2期;《山东新石器时代农业考古概述》《农业考古》1982年2期)。
  
  No.11——P15:【事实上周人借着封建,广泛地推行了农业。】P22(第三章相关者):【周朝的开国,与推广农业互为表里,显然是得到这种土壤特性的裨益。】
  ◆分析:周人分封的主要地区——河南、河北、山东等地的广阔平原——自距今8000年起到西周,一直是中国的农业区(请参考上条)。距今7000~4000年间的仰韶文化—中原龙山文化、大汶口文化—龙山文化的很多遗址都出土了大量的农业生产遗迹,还有大量的陶制酒器,这表明当时的农作物已经有了剩余。商代的农业也很发达,在田野考古和甲骨文两方面都有反映,不再赘述。可见,周人推广农业之说,根本无从谈起。(根据上下文分析,我怀疑黄先生的“推广农业”本意是指推广井田制,但“推广井田制”决不等于“推广农业”。还是那句话——我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替黄先生作出解释,我只能根据白纸黑字去评论。谁知道我猜得对不对呢?有哪位大师的作品是需要读者这么猜的呢?)
    3、一般的硬伤:
??No.12——P05:【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考古学家用碳14放射性的技术,断定中国新石器时代之遗址最初出现于公元前4000年,或者还要早。】
  ◆分析:这是很旧的数据了,也是很晚的数据了,仰韶文化的出现都比它早。我在No.08中举的例子,都是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。“或者还要早”一句并不妨碍此条成为硬伤(等于没说)。
  
  No.13——P07:【会意由象形稍加引申而成,例如日在树后上升,是为东(解释甲骨文“东”字)。】
  ◆分析:《说文》云:“东,动也,从木。官溥说,从日在木中。”这是许慎对小篆“东”字的解释。甲骨文中的“东”字并不从木从日,而是象一个两端无底的口袋,里面装了东西,以绳束两口之形,是橐字的初文,象形字(与小篆差别很大)。用作方向之“东”是假借,不是会意。金文字形与甲骨文基本一致,到了小篆就演变成“日在木中”了。黄先生从《说文》,用小篆的字形去解释甲骨文,当然是一个常识性错误。许慎的时代甲骨文尚未出土,而黄先生写此书的时代呢?而且他在书中给出的甲骨文“东”字,也是近于小篆,而远于甲骨文的。(他给出的“月”字,与甲骨文、金文、小篆都不同,中间居然是两横,不知从何而来。)
  
  No.14——P07:【根据专家统计,甲骨上所记载的不同文字,为数共约3000,其中1000字已可以辨识。】
  ◆分析:黄先生在《中国大历史》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不少,但居然很少有注释,这是很不符合学术规范的,即便该书定位于通俗读物,也不应如此。比如这位专家是谁?我猜测是陈梦家先生,他在《殷墟卜辞综述》(科学出版社1956)中认为卜辞所用的字大约不超过3500个。但截至1990年,此说显然已经过时。甲骨文单字的数量,各家有不同的说法,但大都在4500~5000这个范围内。出现差异的原因,一是统计的问题,二是有些字可以归并。1965年,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的《甲骨文编》由中华书局出版,其序言写道:“正编和附录所收共计4672字,而其中有些字还可以归并;目前甲骨刻辞中所见到的全部单字总数,约在4500字左右。”;1979年,于省吾先生的《甲骨文字释林》由中华书局出版,他在序言中说:“截至现在为止,已发现的甲骨文字,其不重复者总数约4500个左右,其中已被确认的字还不到三分之一。”;1989年,王宇信先生的《甲骨学通论》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,他说:“在5000个单字中,目前无争议的可识字仅有1000多个。”(P453~454)。(于省吾先生是在甲骨文考释领域成就最大的学者。他一生共识读了别人未识、错识或已识而不知其造字本义的甲骨文字300个左右,占全部可识字的四分之一。于先生从上世纪30年代才开始研究甲骨文,此时一些易识的字,早已有由王国维、罗振玉等学者释出,剩下的都是考释难度较大的字。)
  
  No.15——P08:【公元前1000年左右,甲骨文的字汇,饱和到大约1000个字(专家认为其他的2000字大致为专有名词)......】 
  ◆分析:“1000”只是现在可识字的数量,于商代当时则没有任何意义,故“饱和到”一说实在不知所云。而且自相矛盾,专有名词难道不算“字汇”?另外就是总数的错误,参见上条。
  
 ?No.16——P08:【周发源于西安附近,为后起之强国......】 
  ◆分析:周人的社会形态,从何时何地起能称之为“国”?这当然是可以讨论的,但没有必要讨论的是,至少从文王时代周人居于岐山之时起,就已经是“国”了。文王在去世的前一年,才从岐山迁都到西安附近的丰,此前他早已受命称王,为灭商作准备了。其实这还是保守的说法,我们完全可以从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算起。据《周本纪》载,古公亶父率周人迁到岐山后,建立了周的国家体制:“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,而营筑城郭室屋,而邑别居之,作五官有司。”裴骃《集解》引《礼记·曲礼下》注云:“天子之五官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1976年春,考古工作者在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了大型的宫室基址,可为《周本纪》所载提供佐证(陈全方《早周都城岐邑初探》《文物》1979年10期)。如果岐山也算“西安附近”,这“附近”的范围也太大了,这句话也就失去了意义。
  
  4、表达不严谨之处(仅仅是指出,与本文论点无关):
  No.17——P05:【不仅它的文字确切的存在,而且其字体镂刻在兽骨之上。】
  ◆分析:甲骨文的载体以龟甲为主,占到73%,所以才叫“甲骨文”,而不叫“骨甲文”。或许有人会说,龟可以算广义的兽,甲可以算广义的骨。如果按这种诡辩思维写文章,那真的没法看了。从文字本身看,此条完全可以认定为硬伤,但我们相信它只是黄先生一时的疏忽。
  
  No.18——P05:【商代遗址在今日的河南省,历史上称为“关东”,我们也可称它为“东部平原”。】
  ◆分析:首先要说明,“商代遗址”可以有两种含义,一是泛指时间在约前1600~前1046年的中国境内的各种古文化遗址;二是特指上述时间内的商文化遗址。黄先生说的显然是后者,我们讨论的也限于后者。在黄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,商代遗址早已不限于河南了。1954年,考古工作者在湖北黄陂的盘龙城发现了商代遗址,此后多次发掘。盘龙城遗址与黄河流域的商代遗址有很大的统一性。1974年,这里出土了大型的宫殿基址,专家认为它是商代某位贵族或诸侯的住地;同样是上世纪50年代,考古工作者在河北邢台发现了多处商代遗址,有名的如曹演庄遗址,出土了很多商文化遗物,专家认为这里很可能是商王祖乙时代的首都;邢台以北的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也很有名,1972年出土了著名的铁刃青铜钺。这些商代遗址的资料,早就在权威刊物上发表了,我们无从知道黄先生是否了解这些发现(了解即可)。从文字本身看,此条也完全可以认定为硬伤,但我们还是相信它只是黄先生一时的疏忽。(湖北省博物馆《1963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的发掘》《文物》1976年1期;湖北省博物馆、北京大学考古专业盘龙城发掘队《盘龙城1974年田野考古记要》《文物》1976年2期;河北省博物馆、文物管理处《河北省藁城台西村的商代遗址》《考古》1973年5期;《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》《考古学报》1958年4期等)
  
  No.19——P06:【国王的陪葬品有战车与马匹,殉葬的人被斩首,头颅和躯体整齐地排列着。】 
  ◆分析:祭祀和殉葬,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宗教活动。殷墟墓地的以上现象是人祭的体现而不是人殉。人祭和人殉的根本区别在于目的不同:人祭是把人当成牲口一样宰杀,祭祀祖先和鬼神,祈求赐福;而人殉则是希望殉葬的人去阴间侍奉死去的贵族。这决定了两者所使用的人的身份、死亡方式、埋葬方式的不同,使我们可以从考古学上区分人祭和人殉。如果某葬坑离贵族的墓较近、一次葬、人数较少、骨架完整、姿势规则,甚至有少量陪葬品的话,那这就是人殉现象。殉人的身份是贵族生前所役使的侍从、家奴、武士等(试想,脑袋都搬家了,到了阴间还怎么干活呢?正如陪葬车的同时必然也要陪葬马,而且必须装备车轮,不能把车轮拆下来“整齐地排列”)。如果某葬坑系多次葬、人数较多、骨架身首分离、分别排列,甚至只见头而无躯干,也没有陪葬品,那这就是人祭现象。牺牲的身份主要是战俘,还可能有罪犯和奴隶。这种以仇敌之首祭祀祖先的习俗一直流传到现代。鉴于确实有些著作不严格区分人祭和人殉,此条不算硬伤。(将一次葬和多次葬列为区分的标准之一,是因为祭祀经常要举行,而殉葬一般只在贵族下葬时一次完成。)
  
  No.20——P12:【父位传子的原则从此代替了商的兄终弟及。】
  ◆分析:此条原来是当作“硬伤”的,经过考虑我决定把它挪到这里。因为这句说的是继承法即原则本身,属于观点问题,按我的标准不算硬伤。而且确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商代无嫡庶制度,如王国维先生的《殷周制度论》,但学界历来多不赞同此说(王国维《观堂集林》卷十河北教育2001P290)。《殷本纪》云:“帝乙长子曰微子启,启母贱,不得嗣。少子辛,辛母正后,辛为嗣。帝乙崩,子辛立,是为帝辛,天下谓之纣”,可见当时已经有了嫡长子继承制。但王国维先生对这段记载有不同看法,认为“恐即以周代之制拟之,未敢信为事实也”,不过他也只是怀疑,并没有确证。从世系看,商末有五世完全是父子传位的:康(庚)丁—武乙—文(太)丁—帝乙—帝辛,这在商中前期根本没有。帝辛前的几位王接连无弟可传的概率很小,因此王国维先生的怀疑还是值得商榷的。
  另外,周朝建立初期,周人的“兄终弟及制”并未完全废除——是过渡时期——武王就曾想把诸弟中能力最强的周公立为继承人(事详《逸周书·度邑》)。如果“父位传子”的原则已经完全确立,即使形势严峻、儿子年少,武王也大可向周公“托孤”,而不必传位。周公当时没有接受,但武王死后,他还是摄政称王,行使了王权。管叔非常不满,遂纠集蔡叔和商遗武庚反叛,可能他觉得自己是周公之兄,比周公更有资格继承王位。这些都是兄终弟及制没有完全废除的体现。周公称王七年后,传位于武王之子姬诵,是为成王,这与商代中前期频频出现的兄传弟、弟再传兄之子的现象相同。自成王以后,基本都是父子相传,但也有例外(包括篡位)。总之,这句话虽然不算硬伤,但是太笼统,读者很容易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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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从《中国大历史》先秦的硬伤看黄仁宇是否大师通家

[这个贴子最后由清蓉在 2004/08/27 02:49pm 第 3 次编辑]

    (三)
  以上这些硬伤,当然不会损于黄仁宇先生的睿智形象,也不会抹煞《中国大历史》的整体价值,但却足以抹去他头上“大师”和“通家”的光环而还其本来面目。我们没有见过如此不严谨——不注意材料的核实、不关注相关学术动态——以致著作中有如此高密度的硬伤的“大师”;我们也没有见过对先秦史如此生疏的“通家”。黄仁宇先生的明史研究是下过深功夫的,他的《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》和《万历十五年》在学界的口碑很好,但人们称其为“大师”却主要不是因为他的明史研究,而是他的通史研究和“大历史观”(前一本书在学术界之外影响很小。就是以这两本明史著作,他也不足以获得“明史大师”的地位)。但从上面的分析看,黄先生的通史研究实在有些粗疏,他对先秦这一中国历史的重要时期的了解远远不够。(不关注学术动态,使用过时的资料,理所当然算硬伤。做不到这一点就别研究历史。况且很多东西在黄先生写该书的时候已经不算新发现了。)
  传统的史学研究,通史也好,断代史、专门史也好,都要首先占有大量的资料,包括原始文献和他人成果,然后阅读、分析、研究这些资料,从中得出结论。这个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所以史学界有一句话叫做“有年轻的数学家、物理学家,而没有年轻的历史学家”。一个治通史者,虽不必对每个断代的专题有深入研究,但对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则应该有所了解,这是最起码的要求。而一些优秀的通家,往往并不满足于站在别人的成果上总结历史规律,他们自己也考订史料,如钱穆先生的《国史大纲》就使用了不少自己的考订成果(周人原居山西就是其中之一,对来的研究者影响极大,被广泛引用)。
  黄仁宇先生治通史的方法与传统方法不同,是一种“高层次”的抽象研究,他不重视具体史料的考订,而是站在别人的成果上做宏观研究(“层次”指某学科体系结构上的“层次”,而非水平境界上的“层次”,犹计算机系统中裸机为低层或底层,应用软件为高层)。这种方法的优点非常明显,用俗话说就是“站得高,看得远”,从技术上和精力上都避免了细节的干扰而有助于发现宏观规律;但其缺点也同样严重,那就是因疏于核实资料而可能造成很多错误,不但有碍观瞻,有的还会影响到观点,如“黄土地带是中国农业的发源地”。因此我感觉黄先生的方法有些极端,以宏观研究为主固然很必要,但还是应该重视一下资料的核实(仅是核实,不是考订)。当然,宏观、微观两手抓,不但需要精力,也是需要能力的。  
  王国维、顾颉刚、陈寅恪、陈垣、钱穆、吕思勉、郭沫若等先生,他们学术根底深厚,研究领域广泛,既有微观的史料考订功夫,又有从宏观角度把握历史的眼光和理论研究的能力,且对中国史学自身的发展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,因此是上世纪公认的史学大师。当然他们的学问是有所偏重的,钱、吕二位以“博”著称(含通史研究),一般被称为“通家”;王、顾、二陈都是“专家”;郭则又“通”又“专”,但在各领域都不代表最高水平。不过,所谓“通”和“专”都只是相对而言,而且它们也不完全对应于宏观和微观。(在广义历史学下的某些专门领域里成就极其突出、常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学者,也可称为该领域的大师,尽管他可能不擅长宏观研究。如前面提到的于省吾先生,堪称古文字学大师、甲骨学大师。但一般不称其为史学大师。)    
  黄先生之所以选择这种研究方法,固然有个人好恶的因素,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,另一个原因是由于他半路出家,国学根底有限,年纪也不小了,必须扬长避短才行。黄先生在《中国大历史·中文版自序》中写道:“中国通史的原始资料不能脱离《二十四史》。可是这丛书篇幅浩繁。以北京中华书局所出标点本言之,虽醒目易读,也有76000余页,即一个学者不务他事专心每日读50页,也要四五年,并且当中很多天文地理孝子节妇的记录与今人甚少关系。”他说这番话可能是站在读者的角度,但我们或许能从中品出一些弦外之音吧?事实证明,黄先生的选择完全正确,他凭借自己的特长,取得了应有的成就。正如当年那个叫熊耀华的人,如果他选择去写诗歌、散文或现实主义的小说,大家的学生时代也就不会有楚留香、李寻欢做伴,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?而他自己恐怕也无法功成名就了。
  历史学存在着内部分工,不同的分工组成了一种“层次结构”。史料考订以宏观研究为最终目的,宏观研究以史料考订为坚实基础,如同计算机系统中硬件设计和软件设计的关系。这仅仅是分工的不同,而没有境界的高低,当然有不少史家兼作这两项工作(具体的人有高低之分)。有些同志认为史料考订工作的境界不高,而黄仁宇先生的“大历史观”之类的宏观研究才是高境界的,我不敢苟同。这等于是说,软件设计师比硬件设计师境界高,Microsoft比Intel境界高。为什么呢?因为裸机不能上网、玩游戏。历史学家戴逸先生说:“有人对宏观研究颇为推崇,认为微观研究是雕虫小技;反过来,也有人认为微观研究才是真正的学问,把宏观研究看做不切实际的空论。这两种倾向都不好。20世纪中那些有成就的史学大师,都是把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结合起来的。......所以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应该并重,不应偏废。”(《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·总序》河北教育出版社)
  当然我不是说任何两种工作都没有境界高低之分,历史学家当然比印刷厂的工人境界高一些,尽管没有后者前者就出不了书。我也不是贬低“通家”而抬高“专家”,“通”和“专”只是研究对象不同,而不等于方法、思路上的宏观与微观。该领域的宏观研究当然是“专家”的任务,如先秦领域的文明起源、早期国家模式等课题;而相关的史料考订也自然是“通家”的任务,如钱穆和吕思勉都很重视史料考订。我只是觉得,一个以史料考订为主的史家,他并不会因为不擅长宏观研究而掉价(如于省吾),当然擅长更好;但是一个以宏观研究为主的史家,他却能够因为疏于必要的史料考订或基本功不扎实而掉价。道理很简单,很多领域都一样,打个比方:一个硬件设计师,即使他不会VC,同行也不会因此看不起他;而一个半路出家的软件设计师,如果他不懂微机原理、数据结构等,科班出身的同行看不起他是很正常的。黄仁宇先生就属于后一种。“大师”的称号是不能随便加的,难道真如人所言,现在的所谓“大师”,实即“天师”?
    (四)
  再次重申,本文的目的不是彻底否定黄仁宇先生的治学方法和所取得的成就,而仅仅是想把他请下“大师”和“通家”的神坛。我们必须承认他是一位有眼光、有才气、超出平均水平的不错的历史学家;他擅长明史,用功最深,对通史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,但是还不够博大精深,在某些方面的基本功也较差,从《中国大历史》先秦的两章可见一斑。因此不宜评价过高。
  黄先生的著作之所以得到广泛的赞扬,从普通读者的角度讲,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历史读物实即政治读物,枯燥无味,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斗争史观更造成了一种逆反心理——虽然强调阶级斗争的时代已经结束,但这种史观则明显具有惯性,时至今日仍未彻底消失——人们需要一种通俗、新颖的通史著作,而黄著进入中国大陆,恰逢其时,人们自然易于接受(当然这不是说黄先生全凭“钻空子”才走红,其作品确有高明之处);从历史学家的角度讲,主要是因为黄先生的治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史学的弊端,以下引用王家范先生的一段文字,作为本文的结束:
  “‘大历史’观念实际是一种考察方法,就是要把视野放宽到世界历史走过的全过程,宏观地由前后(时)、中西(空)的往复观照,去考量审视中国历史。......我觉得黄仁宇先生的治史路向,对我们是极有启发意义的。治史的割裂,画地为牢,分工过细,无疑已成为史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障碍。拆掉围墙,其中包括古代史与近代史的打通,中外历史的打通,实有必要。有比较才有鉴别。没有中外历史的参照系统作助手,既难以描述自身的特征,也没法解释中国为什么必须由别人把我们‘轰出中世纪’(陈旭麓先生语)。”(《中国历史通论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P4。同时我也向大家推荐王家范先生的这部著作。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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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时看《万历十五年》简直是惊艳。后来陆续读了其余几本理论著作,觉得他仍是以现代西方的历史观和资本主义制度来解析中国历史,虽不乏启发性的创见但终非正途。到今天还是觉得《万历十五年》最好看。
现在的中学生能在课本里看到黄仁宇比我们那时又要好许多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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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d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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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南有没有看到过黄仁宇的原作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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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满头大汗) 我。。。我知识浅薄。。。正史都还没来得及多看。。黄的没看过。。如月好像赶过这个时髦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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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真笨,我指的是英文原作,所以才问你嘛,害我激动了半天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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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月之秋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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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。。。害我跟着汗~~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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